2017上海注册公司创业新政策

上海自贸区注册公司优势

1.注册资本: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有限责 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的规定;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 及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 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再规定公司 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期限。

2.自贸区注册公司注册资金实行认缴方式,也就是在注册公司时,股东可以按照自己约定的方式缴纳注册资本,在不缴纳注册资本的情况下,也可以取得营业执照;

3.上海自贸区注册公司对负面清单外的外资公司实行备案制,而不是审批制。也就是注册外资公司时已经不需要先经过审批部门的审批,只需要商务部门备案即可(负面清单外);

4.年度检验:不需要,但试行;年度报告公示制;.即企业应当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企业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工商部门将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载未按规定期限公示。

5.营业证照样式:自贸试验区营业执照在版式、记载事项、颜色等方面与区外企业相区分.除《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以外,将其他各类企业营业执照统一。

6.工商登记制度:先照后证,试验区内企业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经营项目涉及企业登记前置许可事项的,在取得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后,向工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申请从事其他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及许可证或者批 准文件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7.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15%;除了基本的境外与保税区间货物进出自由 免关税 免许可证,而且还可以在区内开展保税简单加工、保税仓储(出保税区完税)、保税展示(免税临时进出口),另外无时间限制 保税商品可在区内自由买卖,同时区内 企业自用设备、建筑材料及20种办公用 品全部免税免许可证,此外区内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而生产性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两免三减半,若是非生产性企业自开办之时起一年免两年减按10%征税。

上海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对企业的影响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将原来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税务三个部门分别核发不同证照,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实施后,综合现行有关规定,对企业相关税务管理要求:

1、已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的企业,在办理注销登记时,必须先向主管税务主管机关申报清税,填写《清税申报表》。企业可向国税、地税任何一方税务主管机关提出清税申报。

2、税务机关受理后,应将企业清税申报信息同时传递给另一方主管税务机关。按照先货物税后所得税注销清算顺序的原则,由国税、地税税务主管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进行清税,限时办理。

3、清税完毕后,一方税务机关及时将本部门的清税结果信息反馈给受理税务机关,由受理税务机关根据国税、地税清税结果向纳税人统一出具《清税证明》,并将信息共享到交换平台。

4、税务机关应当分类处理纳税人清税申报,扩大即时办结范围。根据企业经营规模、税款征收方式、纳税信用等级指标进行风险分析,对风险等级低的当场办结清税手续;对于存在疑点情况的,企业也可以提供税务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鉴证报告。

5、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关系注销时限上,在对企业清算核查、检查过程中发现有涉嫌偷、逃、骗、抗税或虚开发票的,或者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等情形的,办理时限自然中止,待该事项处理完毕后继续计算办理时限。

6、在清税后,经举报等线索发现少报、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相关信息传至登记机关,纳入“黑名单”管理。

7、过渡期间未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申请注销,税务机关按照原规定办理。即涉及国地税共管的纳税人,应按照先货物税后所得税注销清算顺序,分别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8、对不依法申请税务注销而采取“玩失踪”的企业,税务机关将其纳入“非正常户”或“失踪户”管理。“非正常户”或“失踪户”也是够上“黑名单”的条件之一。

9、对于改革前已经领取税务登记证的存量企业,发生变更,取得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原发票专用章继续使用,保留原法律效力。即纳税人通过工商变更或换证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发票专用章不需要重新刻制,原15位纳税人代码的发票专用章可以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