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注册公司验资环节放宽

晨报讯《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企业登记管理的规定》昨天在自贸区官网发布,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部分就是“验资”环节:除法律、行政法规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直销企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以及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等外,试验区内其他公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规定提出,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规定;取消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及比例的规定;取消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比例的规定;取消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期限的规定。

“这体现了上海自贸区工商登记制度的‘宽进严管’。”上海自贸区相关负责人说,自贸区在新公司设立方面提供一口式办公,包括验名、税务登记等都可以在自贸区管委会一楼的工商注册大厅内完成。只要资料齐全,4天可以拿到执照。

上述负责人说,自贸区探索对企业经营情况年度公示,推进政府管理由注重事先审批转为注重事中、事后监管。

自贸区还首次外宽了对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的要求。试验区内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广告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增加广告经营业务的,取消投资方主体资格、广告经营业绩的条件限制,取消投资方成立和运营的年限要求。试验区内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取消企业注册资本全部缴清、广告营业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条件限制。“广告行业并没有出现在负面清单中,因此取消对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的限制符合自贸区的运作原则,也是一次转变管理模式的有益尝试。”该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