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惹争议 无法生产成烦恼

事情发生在2016年的7月13日,上海黄金搭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金搭档公司)将一份“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递交至国家工商总局商标注册委员会,要求宣告“黄金伴侣”商标无效。

据任先生介绍,在他成功注册商标之前,黄金搭档公司就对“黄金伴侣”商标提出异议,认为该注册商标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误认。

针对此事,2016年5月18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发布了‘黄金伴侣’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该决定认为,被异议商标“黄金伴侣”指定使用商品为第30类“糖、面包”等。异议人(黄金搭档公司)引证在先注册的第21类、第25类、第29类、第30类等多个类别的“黄金搭档”“黄金组合”“黄金强档”等系列商标。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引证的“黄金搭档”、“黄金组合”、“脑白金”、“黄金强档”、“黄金搭配”、“脑黄金”、黄金伴侣”等系列商标在文字组合、表现形式等方面有一定差异。

对于黄金搭档公司提出的如核准注册易导致消费混淆误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为证据不足,不予支持,并决定黄金伴侣”商标准予注册。

决定发布后,黄金搭档公司于2016年7月13日向商标注册委员会提出了“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请求对“黄金伴侣”商标做注册无效裁定。

在随后的2017年1月20日,任先生及其所在公司对此事进行了答辩,答辩认为,黄金搭档公司在其申请书中的引证商标和黄金搭档黄金伴侣”与任先生的黄金伴侣”商标在商品上不是同一类,因此,在法律上是不冲突的。

任先生说,自己的公司重点开发黑豆和苦菜产品,与黄金搭档公司的产品完全不同,他说,内蒙古生态环境相对较好,有利于这类产品的开发生产。所以,他希望此事能尽快解决,尽快能投入生产。因为这两年里,商标的问题,他已经耗费了太多的精力。

14日,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曾通过“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上的联系方式,联系黄金搭档公司联系人周萍,但该电话一直占线。随后记者又通过该公司总机电话与工作人员取得联系,电话中,工作人员告知将会把此事转告周萍,并联系记者。截至昨日16时截稿时,记者未收到黄金搭档方面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