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企业在上海注册公司不能认缴制?

什么是注册公司认缴制?
2014年原来的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不再收取验资报告、不再规定缴足出资期限等等措施的相应推出,不仅意味着企业登记注册的门槛将大大降低,同时企业登记注册的流程也将更为简便。
不支持认缴制的行业:
1.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商业银行、
3.外资银行、
4.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5.信托公司、
6.财务公司、
7.金融租赁公司、
8.汽车金融公司、
9.消费金融公司、
10.货币经纪公司、
11.村镇银行、
12.贷款公司、
13.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14.农村资金互助社、
15.证券公司、
16.期货公司、
17.基金管理公司、
18.保险公司、
19.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
20.外资保险公司、
21.直销企业、
22.对外劳务合作企业、
23.融资性担保公司、
24.劳务派遣企业、
25.典l当行、
26.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27.小额贷款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