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注册公司政策有哪些新内容?

一、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
自2014年3月份开始实施注册资本认缴制。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总额或者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注册资本)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规定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

优势:注册资本改为认缴制,取消最低注册资本,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企业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质押资金,大大降低了创业者的前期资金压力。
二、改革年检制度
大家都知道公司每年都需要进行年检,如今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应当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
优势: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办事效率,也省去了企业到工商部门办理业务的时间。
三、采用“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在原来“三证合一”的基础上,又进一步将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五证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