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对企业名称有什么要求
给公司取名字不像给人取名字,给公司取名字是有严格要求的,工商局对于公司的名字有很明确的规定,那么到底哪些字不能作为公司的名称呢?哪些企业名称工商局是不予核定的呢?对于企业名称,工商局有哪些要求呢?下面小编就跟大家详细解析。
哪些企业名称工商局不予核准?
1、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名称;
2、与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其他企业原名称相同的;
3、企业名称有重复的工商局不予核准;
4、与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或者注销登记的企业名称相同的。
哪些字不能作为公司名称字号?
1、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文字;
2、可能会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产生误解的文字;
3、党政军机关名称、政党名称、社会团体名称、群众组织名称及部队番号等;
4、包含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的文字;
5、外国文字、阿拉伯数字、汉语拼音字母;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文字。
工商局对企业名称的其它规定:
1、企业营业执照上只能标明一个企业名称;
2、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
3、企业的名称如果需要翻译成外文的,可以由企业自行翻译并且使用,不需要报工商局核准登记;
4、如果是外资企业并且使用了外资企业字号的,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的字样;
5、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6、企业名称中不能含有另一个企业的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该冠上其从属企业的名称;
7、除了国务院以外的任何企业都不可以在企业的名称中间加“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