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品牌商标流程

(一)、检索:

1、国内申请人向本公司代理人员提供申请商标注册之图样待查新检索;

2、填写表格交纳检索费用:

3、检索(10天)结果不具法律效力(近3-6个月的新申请无法查出),经初步筛选申请人自行决定申请与否。

(二)、申请注册:

申请注册商标时,需提供下列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或单位提供),或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申请时提供);

2、申请商标图样一式10份(彩色11份)(长和宽应当不大于十厘米、不小于五厘米);小图样1份(约2 ×4厘米大小);

3、与本公司签定委托合同,交纳申请注册费用(官费及代理费);

4、在《商标代理委托书》上委托人一栏中盖章,不必填写;

5、需要注册的商品或服务清单,须照抄商标国际分类表中的标准用语。

品牌命名标准:

根据美国品牌专家杜克大学营销学教授凯文凯勒的观察,一般来说,品牌命名要遵循以下五个命名标准:

1.记忆性原则(Memorability),即给品牌取的英文名称应该容易记忆,只有这样,企业的品牌才能够发挥作用,促使消费者重复购买。而品牌命名简单化是最有效果的一种方式。因为简单化的品牌命名容易被拼写和发音。简单的命名有利于消费者提高对品牌的认知能力,当今一些国际品牌就是这方面的典范,如Nike、Intel、Sony和boshijia等。

2意义性原则(Meaningfulness),指英文名称要有意义,直接或间接传递企业或产品的信息,如关于它的特点、性能以及使用它的效用。一个品牌名称对于消费者来说应该是熟悉的,有意义的,只有这样才能够加强消费者对品牌的记忆和印象,能够在品牌和产品、企业之间能够建立联系。如肯德基,贝尔,波世嘉等。

3嫁接性原则(Transfe rability)。即英文品牌能够扩展到其他产品品种上,能够扩展到不同的国家或市场。考虑到企业品牌的终极目标是全球化,为此就需要考虑到不同文化,不同语言的习惯,不能够触犯某些文化、语言的禁忌。

4.适应性原则(Adaptability)。即品牌命名时要考虑到品牌在时代的发展过程中应该具有适应性,主要是能够适应时代的变化。这点主要是针对在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会出现某些名称向专有各词转变,所以名牌在命名的时候就尽量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如博世,思科电器等。

5可保护性原则(Protectability),品牌名称应该可保护,不但在本国、国外的法律上能够得到保护,即能够在全球进行注册,从而得到注册国家法律的保护,而且在市场竞争意义上得到保护。后者主要是考虑到品牌十分容易被其他企业模仿,从而失去应有的保护。如中国石油,硅谷动力。

申请品牌商标注册注意什么?

(一)、商标不得使用下列文字、图形:(商标法第八条1-9)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

3、同“红十字”、“红新月”标志、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4、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徽记、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5、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

6、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7、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8、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9、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二)、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当按商品分类表提出注册申请;注册商标需要在同一类的其他商品上使用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注册商标需要改变文字、图形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三)、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四)、依照商标法规定,申请人用药品商标注册,应当附送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

(五)、申请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烟丝商标注册,应当附送国家烟草主管机关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

(六)、申请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其他商品,应当附送国家有关主管机关部门的批准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