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已在上海自贸区内实施

上海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今天上午表示,改革注册资本登记制度主要涉及商事登记,其中一些改革做法实际上已经在“满月”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实施。比如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推进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等。
不等于降低商务成本
理论上讲,今后开办“一元公司”将变得很容易。“这肯定会对创业群体、小微企业有利。尤其是拥有丰富创意的大学生,以前创业时经常会碰到注册资金门槛,许多好的设想往往胎死腹中。今后,这个障碍在一定程度上就化解了。当然,改革做法对市场的影响如何,还要边走边看。”
有不愿透露姓名的工商界人士分析认为,由于目前具体实施细则尚未出台,谈论改革注册资本登记制度会产生什么影响,可能还为时过早。而且,社会上不能把“取消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和“降低商务成本”错误地画上等号。能否在市场经济海洋中做弄潮儿,与可能更容易地开办“一元公司”没有太多关系。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目的是为了进一步简政放权,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调动社会资本力量,促进小微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成长,带动就业,推动新兴生产力发展。“这并不意味着主管部门对企业的管制完全放开。企业经营者要理性地认识这一变化。”
“黑名单”将全覆盖
此次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中提到,将大力推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注重运用信息公示和共享等手段,将企业登记备案、年度报告、资质资格等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予以公示。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记者注意到,这些内容中的一部分已经在上海市工商局21日发布的《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企业登记管理的规定》中得到了体现。该《规定》明确,试验区内登记的企业如年度报告被抽查发现或被举报查实有违法行为、申报不实隐瞒真实情况或虚假承诺的,将被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纳入不良信用体系。如企业行为违反登记管理规定,还将面临处罚。

根据该《规定》,年度报告弄虚作假将面临处罚,漏报也会有上“黑名单”的风险。市工商局要求,试验区内企业须主动向社会公示年度报告,并在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如企业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登记机关无法通过企业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和企业取得联系,将被登记机关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必须在3年内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才可向登记机关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超过3年不“悔改”的企业,则将永久在经营异常名录上公示,不得除名,还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此次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意味着,“黑名单”未来不再局限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将实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