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如何办理建筑资质升级?

建筑企业第一次办理建筑资质,只能办理最低等级的资质。随着企业经营越来越好,如果达到更高一级的资质要求,应该及时办理资质升级。因为资质升级对于企业的发展来说,还是很有好处的。因为升级后,企业可以承包的工程范围比原来大,企业能够承包的工程也会更多。另外,更高级别的资质本身就代表着企业具有更大的竞争力,在工程招投标中确实也会比原来更具优势,更容易取得客户的信任。

要办理资质升级,企业首先应该检查本企业是否满足了升级的条件。然后,需要准备企业升级所需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3.企业章程复印件(需附股东签字或盖章页);

4.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件复印件;

5.企业经理、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标准中要求)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件复印件;

6.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与申报资质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应当提供原注册(或工作)单位和申请资质单位及省级注册管理部门出具已申请变更的证明材料〕;

7.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件、劳动合同复印件;

8.标准中对专业人员和技术工人有特殊要求的,应提供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身份证件、劳动合同和反映专业的证明材料;

9.代表工程的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等不能反映层次、跨度、高度、造价等技术指标的,需提供图纸、照片、工程结算单等;

10.企业近三年统计报表(《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表和《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与材料消耗情况》表);

11.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12.资质标准对企业设备、厂房有具体要求的,企业应出具设备购置或租赁合同、发票、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

材料准备充分后,企业应到所属地区的建筑主管部门申请,建筑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颁发相应资质证书。但如果主管机关发现企业在申请之日起前一年至资质许可决定作出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批准其资质升级申请:

1.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2.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3.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4.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5.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的;

6.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劳务人员工资的;

7.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8.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种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的;

9.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

10.伪造、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

11.发生过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

12.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